5.2.8成品保护:地坪施工结束后三天内严禁人员走动,七天内严禁推车或堆物。
6.材料
6.1材料要求:
6.1.1混凝土:底层地坪,要求混凝土的总厚度为10em以上,配钢筋直径6.5—12ram。楼层地坪:要求用细石混凝土,厚度为3-5cm。混凝土强度宜为C25一C30,级配良好,砂选用中粗砂,水泥最好用低碱普通硅酸盐水泥。商品混凝土水灰比宜≤O.5,水泥用量宜≥300kg/m ,粉煤灰掺量宜≤8%。
6.I.2耐磨材料组成成分:①经过特殊加工,具有一定级配的精选耐磨骨料;② 加有减水剂、扩散剂和增强剂等组分的特种水泥。
6.1.3耐磨材料用量:耐磨层厚度2.5ram,耐磨材料用量5Kg/m2。
7.质量控制:
7.1质量标准:
7.1.1执行《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50209—2002)。
7.1.2表面不允许有抹子印及其它印痕,应光洁平滑,色彩均匀;光洁度以手感、观感检查为主。表面平整度用2米靠尺检查,偏差不得大于3mm。
7.2质量保证措施:
7.2.1绘制现场施工的平面流程图一套,根据施工部位的不同,适时分段进行施工。